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直有关部门:
现将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根据上级要求,我市于12月16日8:00时解除Ⅲ级应急响应。
请各镇街、各有关部门对企业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自查,并将停产限产企业、施工工地、搅拌站和实施错峰生产企业等的用电量数据留存档案,于12月16日12:00前将落实情况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,电子版发邮箱:lqhbjwkk@126.com
联系人:张金远 联系电话:2321823
临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2017年12月15日